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会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本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组织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查找差距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时间要求
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初定于1月13下午三点召开,学生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还应召开纪律教育专题警示会。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按照学校党委通知要求另行安排。
三、具体安排
(一)认真组织学习
基本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进行对照检查。
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部书记负责撰写支部对照检查材料。
(三)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和建议。
(四)认真盘点检视
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典型、联系学习工作生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
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支部工作,汇报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六)民主评议党员
教工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争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学生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以年度量化考核得分为基础核算评议,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一。
(七)切实抓好整改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理清党组织整改问题和党员个人整改问题,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四、工作要求
1.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党委班子成员要列席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外出和不在校的党员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支部提交书面自评材料。
3.会后三天内,各党支部要将会议记录和照片上报学院党委,并整理好民主评议党员各项材料备查。
联系人:申洁 电话:61316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