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10
关于取消部分学生2024-202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资格的通告
各系(中心),全院师生:为规范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宝鸡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宝文理院[2015]50号】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学生无故旷课某门课程的学时数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具备考试资格。现将2024-2025第一学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名单所列11名学生均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以0分记,直接参加重修考试。姓 名学 号班 级考试课程科目蔡**2022951540412022级通信工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