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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06日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会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本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组织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查找差距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时间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22314日前完成,请各党支部提前1天将会议召开时间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具体安排

(一)认真组织学习

基本学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进行对照检查。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认真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三)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认真盘点检视

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五)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

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方针,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支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六)民主评议党员

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切实抓好整改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理清党组织整改问题和党员个人整改问题,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四、工作要求

1.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外出和不在校的党员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支部提交书面自评材料。

3.会后三天内,各党支部要将会议记录和照片上报学院党委,并整理好民主评议党员各项材料备查。

联系人:申洁 电话:61316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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