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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答辩的通知

2022年03月26日  浏览次数:[]

     根据《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实施办法》, 现就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与地点

2022330日(周三)1630

学生第一党支部答辩地点:电气楼401教室

学生第二党支部答辩地点:电气楼501教室

二、 答辩内容

 (一)个人展示

1. 参加“星火班”、青年夜校情况;

2. 学习成绩及排名情况;

3. 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向党组织和班级报到情况;

4. 参与学院和班级各项工作和活动情况;

5. 联系服务身边同学情况;

6. 担任职务和获奖情况。

 (二)主题演讲:如果我成为一名党员

 (三)党员提问:针对展示内容回答评委提问

三、答辩组成员

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由答辩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委员、学生党员代表组成。其职能是:

1.发布答辩流程、答辩要求;

2.审核答辩对象答辩资格与准备材料;

3.组织好答辩现场的党员提问互动等环节;

4.答辩结束后,整理评委对答辩评审结果,编撰本次答辩会新闻稿、答辩的影像和图片资料,交学院学生党支部进行存档。

所有答辩材料必须经过入党联系人指导、支部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四、评分要求

1.个人展示:内容充实,思路清晰,美观大方,表达流利,衣冠整洁。

2.主题演讲:入党动机正确,创新性好,能够结合实际,有自己的思考。

3.党员提问:对问题回答有针对性,不脱离实际,以党员身份考虑问题。

五、评判标准

1.答辩总分为100分制,分为个人展示(50分)、主题演讲(30分)、党员提问(20分)。由评委根据答辩者面试表现进行打分。

2.答辩者的最终成绩根据每位评委的排名加权得出。根据现场答辩成绩,综合支部和身边群众对答辩对象的谈话评价情况,最终确定26名人员进入预审环节。

六、注意事项

1.答辩对象须戴口罩着正装,容貌整洁,仪表大方,团员戴团徽,按间隔位置就坐;

2.针对党员认识和支部建设所提出的建议应有个人见地、注重深入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切实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3.评委提问回答时,回答要简练。问题回答结束请用“回答完毕”作结束语。

4.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答辩顺序以抽签顺序为准。

 

附参加发展对象答辩名单:王 茜  魏 喆  陈乐溪  田 硕  王灵筠 陈前霖  张 娜  薛博伟   冯国梁  徐子莹  康一帆 杜荣立 季曹榕  李  燕   萧雯旸   毛  宁   孙  贺  靳欣怡  于  淼  王心怡 李亚雯  张伊莎  麻兆萌  师  杰 杨  洋  李江伟  张晓露   姚  远  王顺羿   许 诺   王怡然  续梦冉  穆雨晴  张  桦   韩嘉怡  严思雨  许璟怡  陆洋洋  张一 李  帅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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