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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年04月25日  浏览次数:[]

各系(中心):

     经4月1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5日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院师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研究和创新创业有序进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成立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晓利、党建波

副组长:张文娟、张锐

成员:冯元、李小斌、雷金莉、李明、方元

实验技术管理人员:李超、海鹏博、梁博、韩小龙、徐浩

指导教师:涉及相关实验课程的任课教师

安全秘书:方静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副组长):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我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组织制定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控制各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

2、成员:督促实验室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严格审批制度。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检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3、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认真细致维护设备,认真检查实验所需的水、电、气等安全情况,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和教育,严格执行实验用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必须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指导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认真检查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实验过程中,仔细观察学生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杂物,实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归位或交由实验技术人员收管。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5、安全秘书:负责平时实验安全工作的材料归档,网站宣传板块的更新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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