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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2年07月06日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经7月6日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会议制度》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7月6日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会议制度

为规范学院各种会议,推进党务和院务公开,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工作部署与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党委书记、院长主持,全体院领导参加,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并做记录。  

具体要求、内容和程序按照《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实施细则》执行。

二、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学院重要党务事项。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参加。原则上每月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委组织员列席并做记录。

具体要求、内容和程序按照《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三、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

具体要求、内容和程序按照《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四、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具体要求、内容和程序按照《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五、全院教职工大会

全院教职工大会是学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院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大会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学院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学院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为有效。大会选举和表决,须经总数一半以上方为有效。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六、全院教职工例会

全院教职工会议是学院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传达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精神、开展教学科研研讨、情况通报和工作部署的重要方式和渠道。会议是学院党政班子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教职工份内工作的一部分。

学院教职工例会一般每月一次,原则上固定在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周三下午七八节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

会议议题议程经党政会商确定后,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到各系(中心)负责人,由各负责人通知到本系(中心)教职工。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根据议题议程具体商定。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全体教职工均应按时参加会议并签到。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要提前向党政办公室请假备案,办公室区分因公请假、病假、事假、旷会等情况作好考勤记录。

学院将教职工参会和出勤情况纳入当年教职工年度公共事务考核。凡全年缺会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本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七、学术分委员会会议

学术分委员会会议是学院的最高学术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学院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实验室建设规划;评选、推荐学院教学、科学研究项目及奖励成果;对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初步评审、鉴定;初审学士、硕士学位授予人员资格;指导学院学术道德、学风建设以及研究和处理学院学科建设有关重大事宜工作。

学术分委员会会议根据具体事务确定时间召开,全体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均应按时参加会议,具体要求、内容和程序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八、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主持。

具体要求、内容和程序由学院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进行。

本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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