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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06日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党认真学习,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组织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查找差距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时间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233月15日前完成,请各党支部提前1天将会议召开时间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具体安排

(一)认真组织学习

基本学习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进行对照检查

   各党支部要广泛听取学院党委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师生等的意见建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对照完成巡视整改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三)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认真盘点检视

党员主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重点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五)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

   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方针,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六)民主评议党员

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切实抓好整改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按照《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制度》规定,参加指导联系师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外出和不在校的党员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支部提交书面自评材料。

3.会后三天内,各党支部要将会议记录和照片上报学院党委,并整理好民主评议党员各项材料备查。

联系人:申洁 电话:61316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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