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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答辩的通知

2023年03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实施办法》,现就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与地点

2023年3月14日(晚)19:00

学生第一党支部答辩地点:电气楼501教室

学生第二党支部答辩地点:电气楼401教室

二、 答辩内容

(一)个人展示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2.参加“星火班”、青年夜校情况;

3.学习成绩及排名情况;

4.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向党组织和班级报到情况;

5.参与学院和班级各项工作和活动情况;

6.联系服务身边同学情况;

7.担任职务和获奖情况。

(二)主题演讲:如果我成为一名党员

(三)党员提问:针对展示内容回答评委提问

三、答辩组成员

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由答辩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委员、学生党员代表、学生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组成。其职能是:

1.发布答辩流程、答辩要求;

2.审核答辩对象答辩资格与准备材料;

3.组织好答辩现场的党员提问互动等环节;

4.答辩结束后,整理评委对答辩评审结果,编撰本次答辩会新闻稿、答辩的影像和图片资料,交本人所在学生党支部进行存档。

所有答辩材料必须经过入党联系人指导、支部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四、评分要求

1.个人展示:内容充实,思路清晰,美观大方,表达流利,衣冠整洁。

2.主题演讲:入党动机正确,创新性好,能够结合实际,有自己的思考。

3.党员提问:对问题回答有针对性,不脱离实际,以党员身份考虑问题。

五、评判标准

1.答辩总分为100分制,分为个人展示(50分)、主题演讲(30分)、党员提问(20分)。由评委根据答辩者面试表现进行打分。

2. 答辩者的最终成绩根据每位评委的排名加权得出。根据现场答辩成绩,综合支部和身边群众对答辩对象的谈话评价情况,最终确定20名人员进入预审环节。

六、注意事项

1.答辩对象容貌整洁,仪表大方,团员戴团徽。

2.针对党员认识和支部建设所提出的建议应有个人见地、注重深入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切实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3.评委提问回答时,回答要简练,问题回答结束请用“回答完毕”作结束语。

4.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议,答辩顺序以抽签顺序为准。

 

附参加发展对象答辩名单:(52人)

王 欢 魏辰安 王润禾 田雅萱 李宇林 李文龙 何恩点 杨子轩   杨凯元 曾宁宁 李旭晴 索 涵 刘思琪 武昊天 李景豪 崔雨萌  高鑫鹏 王全鑫  谷孝坤   张嘉豪   侯萌康  董甜瑞  田锦悦 王博远 李乔娜  韩环佩 党珂薰 陈 旆 王冰冰  李文清 陈林洁  党泽辉 刘嘉盈 徐蓓蓓  陈娅心 王 琦 何佳欣 刘婉华 陈思雨 官飞宇 安佳雪  赵 凤 孔飞驰  靳 璇 吴沁格 郭旭彤 付振东 党敏佳 樊泽龙 张小龙 毛振华  丁凯瑞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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