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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答辩的通知

2023年03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实施办法》,现2023半年发展对象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与地点

2023314日(晚)19:00

学生第一党支部答辩地点:电气楼501教室

学生第二党支部答辩地点:电气楼401教室

二、 答辩内容

(一)个人展示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2.参加“星火班”、青年夜校情况;

3.学习成绩及排名情况;

4.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向党组织和班级报到情况;

5.参与学院和班级各项工作和活动情况;

6.联系服务身边同学情况;

7.担任职务和获奖情况。

(二)主题演讲:如果我成为一名党员

(三)党员提问:针对展示内容回答评委提问

三、答辩组成员

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由答辩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委员、学生党员代表、学生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组成。其职能是:

1.发布答辩流程、答辩要求;

2.审核答辩对象答辩资格与准备材料;

3.组织好答辩现场的党员提问互动等环节;

4.答辩结束后,整理评委对答辩评审结果,编撰本次答辩会新闻稿、答辩的影像和图片资料,交本人所在学生党支部进行存档。

所有答辩材料必须经过入党联系人指导、支部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四、评分要求

1.个人展示:内容充实,思路清晰,美观大方,表达流利,衣冠整洁。

2.主题演讲:入党动机正确,创新性好,能够结合实际,有自己的思考。

3.党员提问:对问题回答有针对性,不脱离实际,以党员身份考虑问题。

五、评判标准

1.答辩总分为100分制,分为个人展示(50分)、主题演讲(30分)、党员提问(20分)。由评委根据答辩者面试表现进行打分。

2. 答辩者的最终成绩根据每位评委的排名加权得出。根据现场答辩成绩,综合支部和身边群众对答辩对象的谈话评价情况,最终确定20名人员进入预审环节。

六、注意事项

1.答辩对象容貌整洁,仪表大方,团员戴团徽。

2.针对党员认识和支部建设所提出的建议应有个人见地、注重深入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切实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3.评委提问回答时,回答要简练,问题回答结束请用“回答完毕”作结束语。

4.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议,答辩顺序以抽签顺序为准。

 

附参加发展对象答辩名单:52人

魏辰安 王润禾 田雅萱 李宇林 李文龙 何恩点 杨子轩   杨凯元 曾宁宁 李旭晴 刘思琪 武昊天 李景豪 崔雨萌  高鑫鹏 王全鑫  谷孝坤   张嘉豪   侯萌康  董甜瑞  田锦悦 王博远 李乔娜  韩环佩 党珂薰 王冰冰  李文清 陈林洁  党泽辉 刘嘉盈 徐蓓蓓  陈娅心 何佳欣 刘婉华 陈思雨 官飞宇 安佳雪  孔飞驰  吴沁格 郭旭彤 付振东 党敏佳 樊泽龙 张小龙 毛振华  丁凯瑞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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