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党、团组织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与纽带,是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在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团总支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使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能及时传达到每位同学并将同学的情况及时反馈,起到很好的“上传下达”的作用。
第四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及时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或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的范围为院团总支、学生分会所有成员;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所有成员。
第六条 各班团支部是团总支的基层组织,接受团总支的领导;各班班委是学生分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学生分会的领导。团总支、学生分会接受院党总支及院团委、学生会的领导。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产生与任职条件
第七条 学生干部的产生
1.学生干部的产生,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经组织考核或选举产生。
2.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党、团组织、班主任任命或聘任等形式产生。
3. 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为一年;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八条 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在学习、纪律、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损坏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4.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学校、学院的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在上一学年度获奖学金,且各门课程(原则上)均及格。
6.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诚心诚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学生干部岗位及职责
第九条 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或职能
团总支成员岗位:
团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职责:
1.团总支副书记:
(1)协助团总支书记搞好团的日常管理工作,作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及每学期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负责安排和检查团的活动,考察培养学生干部及评定工作。
(3)定期检查各班团支部思想建设和团组织发展、团费收缴的情况,掌握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及时向院党、团组织和校团委汇报。
(4)坚持原则,敢于批评不良言行。
(5)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6)协助院党组织作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7)负责每学期本院学生《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审核工作。
2.组织委员:
(1)负责检查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登记好人好事、先进支部事迹。
(2)负责督促各班团费的收缴工作。
(3)积极协助各团支部做好团的思想建设和团组织发展工作。
(4)协助院党组织作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
(5)负责整理本院学生《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有关材料。
3.宣传委员:
(1)督促学生分会宣传部做好院内通讯报道、板报及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负责指导各班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小型团日活动。
(3)从学风、教风、科研、好人好事等多角度多方位宣传我院良好形象。
学生分会岗位:主席、副主席、综合部、宣传部、卫生生活部、体育部、纪律部、文艺部、学习与科技部。各岗位视工作需要设学生干部、干事若干名。各岗位在互相协作和配合的基础上分工开展工作。
职责或职能:
1.主 席:
(1)主持学生分会全盘工作,负责部署、督查、协调学生分会各部工作。
(2)协助团总支考核学生干部,及时向院党、团组织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并负责搞好学生分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3)定期召开学生分会主要干部、各班班长会议及每月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后期工作,并将情况上报院党、团组织。
(4)加强与兄弟院学生分会的联院和合作。
(5)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6)协助院党、团组织作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副主席:
(1)助主席作好所分管各部日常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2)对所分管各部工作应做实、做细、做精。
(3)深入实际,做好调研,为学生分会工作决策提供真实、科学的依据。
(4)主席不在时执行主席职责。
3.宣传部:
(1)负责从多角度多方位宣传我院良好形象,围绕院、院中心工作,做好本院学生活动宣传工作。
(2)办好院内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
(3)向院报及社会各媒体推荐优秀稿件。
(4)负责举办宣传培训活动,培养宣传方面人才。
(5)负责组织运动会期间的通讯稿件收缴工作。
4.文艺部:
(1)负责组织安排院内各种文娱活动。
(2)负责办好每年一度的迎新晚会等大型文艺活动;积极组织本院学生参加学院的各项文艺活动。
(3)负责向院大学生艺术团推荐有一定文艺特长的优秀学生。
(4)负责推荐本院学生参加院团委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
5.体育部:
(1)负责组织安排院内各项体育活动。
(2)组织院内的各种参赛队伍的日常训练。
(3)负责各项体育竞赛人员的选拔和培养。
(4)组织本院学生参加学院的运动会和各种体育比赛。
(5)协助纪律部做好早操管理工作。
6.卫生生活部:
(1)负责教室、宿舍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定期督查教室、宿舍卫生,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做好记载归档工作。
(2)做好各种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3)协助党、团组织做好特困生、贫困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4)指导院勤工助学保洁员岗位的学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7.纪律部:
(1)组织各班文体委员做好每日点操工作,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做好记载归档工作。
(2)负责每月早操出勤统计,及时收回上月报表,分发新表。
(3)负责日常课堂考勤的统计和抽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院党总支办公室。
(4)负责本院大型活动的考勤及安全保卫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8.学习与科技部:
(1)负责组织安排与学习有关的工作。
(2)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帮助同学找到良好的学习方法,激发同学的学习热情。
(3)及时掌握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协助搞好学生每学年度考评工作。
(4)组织开展具有专业特点的第二课堂活动(如:科技制作、科技知识讲座、电子电气工程院网页建设及维护等)。
9.综合部:
(1)统筹协调学生分会各部门工作 。
(2)协助学生分会主席做好学生分会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协助团总支作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4)负责检查学生分会各部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召集、筹备、记录和各班工作落实情况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5)审查各班级综合测评量化考核结果,汇总各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情况,搞好学生每学年度考评工作。
(6)负责活动经费的申报和记载。
各班级学生干部岗位与职责
团支部岗位: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职责
1.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和安排本班的思想政治学习和团日活动,并作好记录。
(2)负责督促本支部的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完成工作职责;并做好其他班干的考核工作。
(3)参加每月学生干部的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
(4)负责向党组织推荐本班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工作。鼓励有入党愿望的同学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情况,并配合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5)掌握团员中各种思想动态,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主任和院党、团组织汇报。做好非团员同学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向团组织靠拢。
(6)每学期初拟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并上报团总支备案。
(7)每学期和班长协调策划本班的集体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和通过各种途径增强本班同学的集体荣誉感与凝聚力。
(8)服从管理,按时保量完成院上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协助其他班干部做好工作。
(9)负责每学期本班学生《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有关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2.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对上级下达的任务认真执行,组织团员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调动团员积极性。
(2)协助团支部书记及班长开展工作,讲究公正、公平原则,搞好团员推优活动。
(3)定期收取和交纳团费。
(4)负责办理接收新团员的具体手续。
(5)负责办理违纪团员的处理和处分手续。
(6)协助其他班干部完成好工作。
3.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班级中出现的优秀人物、典型事迹及时上报院党团组织。
(2)积极参加院宣传部组织的业务培训,自觉接受院宣传部分配的任务。
(3)负责“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等推荐材料的书写与递交。
(4)每学期至少向院刊投2篇宣传稿件。
(5)加强与其他班级的交流,活跃第二课堂活动。
(6)协助其他班干部完成好工作。
班委会岗位: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
职责
1.班长(副班长)工作职责:
(1)负责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总结本班近期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定期召开班会,总结和通报本班的先进典型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不良风气和违纪的同学提出批评。
(2)协助班主任作好同学因故请假手续及考勤工作,请病假的要有病历证明,请事假的要注明详细事由。
(3)动员和组织本班同学参加院、院的活动(如运动会等),做好监督签到工作,并将考勤结果及时上报。
(4)策划和组织班内或班际的集体活动,负责本班同学的安全教育工作。
(5)与团支部书记共同掌握好班内同学的思想动态,行为状况,对一天或几天未归或擅自外宿的同学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班主任和院党总支办公室。
(6)负责上报节假日前后,早离校、晚归校的同学名单。
(7)按时参加每月的学生干部工作例会,做好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8)对受处分的同学,将其在处分期内的表现情况及时上报院上。
(9)责本班班风和学风建设,就全院的学风和班风建设提出建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10)当班主任和班内同学联院的桥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和班主任协商解决。
(11)好本班贫困生的摸底和思想工作,鼓励贫困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12)责本班学生各类奖金的领取和发放;
(13)团支部书记通力合作,督促各班委完成工作职责,协调好其他班干部的工作;
(14)时保质保量完成院、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2.学习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班书费的收取,交纳、结算及教材的领取,发放。
(2)负责本班同学成绩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及时向班委、班主任、党总支办公室及相关教师提供成绩汇总和意见。
(3)及时与院办联院掌握本班的课程学习要求与安排以及有关补考、重修、选修、辅修等事宜,并按时通知到有关同学。
(4)做好任课老师与本班同学的联院工作,负责落实任课老师对同学的要求,及时向院办反映同学对任课老师的要求和建议。
(5)负责本班同学的学习方法与学习心得体会的交流。对学习上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及时提出意见提交班委和班主任。
(6)积极参加院学生分会学习与科技部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培训;主动和其他班学习委员进行工作交流,对我院和本班的学风、班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完成班委、班主任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 生活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好本班教室环境卫生打扫和管理工作;
(2)按时参加生活部组织的会议,认真传达好会议内容和精神。
(3)督促本班宿舍的舍长及同学搞好宿舍及个人的内务。
(4)负责班费的收取和管理,及报纸、信件的领取和发放。
(5)协助本班其他班干的工作,认真完成院、院下达的各项任务。
4. 文体委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班同学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
(2)组织本班同学积极参加院、院各类文体活动,同时为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在本班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3)负责本班学生早操考勤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纪律部。
(4)完成班委、班主任和院学生分会体育部、文艺部安排的相关工作。
(5)对我院学生的文体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6)协助本班其他班干的工作,认真完成院、院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任免与考核
第十条 院、班学生干部,经院党政联席会审查合格者即被任命,并张榜公布。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主动辞职或免职:
(1)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校规校纪者;受到院、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者;
(2)在任职期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不及格者;
(3)拉帮结派或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使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4)以权谋私,经教育不改者;
(5)无故不参加院、院学生干部会议(含值班)一学年累计3次者;
(6)从事与其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或严重损害学生干部形象和集体利益及荣誉者;
(7)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能及时真实向院领导或班主任老师反映情况者;
(8)对待院上的检查不予配合或弄虚作假者,经教育不改者;
(9)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或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再担任学生干部者;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考核采用量化积分、逐级考核的办法
1.积分方法:总分=基本分+得分-扣分(满分为100分,基本分为85分)。
2.学生干部考核分以下等级:优(85分以上)、合格(84—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基本分:(85分)
(1)按时参加各种学生干部工作会议和活动; (15分)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规范、积极主动、服从管理、本职工作能落在实处。 (20分)
(3)认真完整地做好工作记录、计划、总结; (15分)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记录结果; (20分)
(5)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起好带头作用,积极协助其他干部开展工作。 (15分)
4.加分
(1)为院学生工作提出书面建议,经可行性论证并被采纳者,或举办具有特色的创新活动者,加5 --10分/次;
(2)较好地处理突发事件,加5--10分/次。
(3)组织院内的大型活动,各个干部应积极配合,表现突出者,加5-10分/次。
(4)组织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在全院范围内获前三名或前三等奖或其它荣誉称号的组织者,加5-10分/次。
5.扣分
(1)各种学生干部会议等缺席者,扣10分/次;迟到、事假均扣7分/次,公假不扣;
(2)工作记录不完整,每次扣5分;
(3)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扣5 --10分/次(如信息传达不及时或者不到位者);
(4)发生不利于团结的事件者,每人每次扣5 --10分;
(5)因工作失误,受到院领导批评者,每次扣5 --10分;
(6)不服从安排或不协助其他干部工作者,每次扣10 --20分;
6.考核程序:
1、基本分:院学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考核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含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含副主席)考核团总支各委员、学生分会各部长(含副部长);团总支各委员、学生分会各部长(含副部长)考核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考核团支部、班委会各委员。
2、加减分:院学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成立考核组,对每位干部进行考核。
第五章 学生干部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给院院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免职;经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免职。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每次考核成绩优秀者,在学生综合测评德育积分项目中加2分;同时,亦作为本学年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积分,由团总支、学生分会、各班定期将其依据交院学生分会综合部查阅、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院党总支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