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系(中心):
为切实做好新时期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各党支部书记、各系(中心)主任、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职责
负责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抓好教职工和学生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各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学院岗位和个人职务变动情况自行调整,由学院党委备案。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