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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两早两晚及课堂考勤管理规定

2025年12月17日  浏览次数:[]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两早两晚

及课堂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造良好学习环境,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结合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请假规定

1. 所有请假均须通过 “易班”平台提交申请,经班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2. 病假需在申请时上传医院有效证明,事假需和家长电话确认。

3. 除特殊情况(如急症、紧急事故)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特殊情况,应在事后24小时内凭相关证明完成补假流程。

二、旷课处分规定

旷课累计次数

处分等级

缺5次—9次

警告处分

缺10次—14次

严重警告处分

缺15次—19次

记过处分

缺20次及以上

留校察看处分

三、其他说明

1. 处分影响期:警告6个月,严重警告8个月,记过10个月,留校察看12个月。

2. 早晚自习或旷课1次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早晚自习累计缺勤3次,计为1次旷课,依次累加。

3. 提供虚假请假凭证的,从重处分。

4. 旷课某门课程的学时数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5. 累计旷课总数达总课时量三分之一者予以劝退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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