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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26日  浏览次数:[]

各系(中心)、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正式教职工(不含处级领导)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1.考核内容。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2.相关要求。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须圆满完成年度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工作任务,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过程及时间安排

1.自评总结(12月29日至31日)。教职工年度工作自评总结,填写《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附件1),并于1月4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党政办公室。

2.考核评测(1月5日至1月7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进行教职工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3.“优秀”等次申请。根据学校文件,学院共10个“优秀”等次名额,申报“优秀”等次按照《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办法》(附件2),对照《宝鸡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评分标准填写《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年度考核优秀赋分表》(附件3)自行赋分。

四、工作要求

1.教职工认真做好考核准备,自评总结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靠,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自觉接受考核评议,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客观、公正、准确反映被考核对象情况。

3.提交材料: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申请“优秀”等次除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外,需提交书面申请、《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年度考核优秀赋分表》,于1月4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方静    

联系方式:3364262


附件:1.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

      2.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办法

3.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年度考核优秀赋分表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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